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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201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(责任书)的通知

日期:2012年12月24日 15:16 作者: 来源: 编辑: 审核: 阅读次数: 背景颜色:

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:

   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,要求近期上报计划项目合同书(责任书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要求

1.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填写《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》(见附件1),要求正反两面打印;

2.产业化培育项目填写《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合同书》(见附件2);

3.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填写《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》(见附件3);

二、注意事项

1.项目负责人首先到所在院(系)查询项目的基本信息,包括项目编号、名称、预期研究成果、起止时间和合同经费等,然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合同书或责任书,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基本内容。

2.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经费数进行预算,管理费按照资助经费的5%计算,产业化培育项目,省级重点实验室、重点研究基地科研计划项目的验收费按照资助经费的10%计算。

3.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合同书(责任书)一式4份于2012年12月30日报送科研处302室,同时将合同书(责任书)电子版发送至280326673@qq.com。

咨询电话:3893621

联系人:高竹莲 鲍亮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   科研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       2012年12月24日

附件:

1.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

2.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合同书

3.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

附件【陕西省教育厅产业化项目合同书.doc】已下载

附件【陕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.doc】已下载

附件【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.doc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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